受邀與西安老方、老臉在上跑了趟咸陽拍攝惠民早餐。其后在統(tǒng)一廣場拍菊展。臨走時在廣場一間咸陽湖管理處統(tǒng)一廣場管理辦公室門前忽見幾位身穿警服者出入,有幾位男士并一位女士。我去拍攝時身穿的男士走進(jìn)室內(nèi),只有那位身穿警服女士在門前擺弄手機,則近前詢問:
你們是警察嗎?按公安民警著裝時,應(yīng)隨身攜帶《公安機關(guān)人民警察證》,你有警察證沒?
她回答不是警察,他們都是咸陽湖管理處的工作人員。
再問為何穿警服?
回答:俺是受當(dāng)?shù)嘏沙鏊芾淼?,警服是派出所下發(fā)的。
跟前一行人告知,師傅,發(fā)給這伙的警服可能是派出所賺錢的。有進(jìn)銷差的。
既非警務(wù)人員,就不可亂穿警服。我再看看警服,感覺做工粗糙,其警用臂章上竟有個錯別字,把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人民的人字刺繡成入了。實在有損警容威儀,叫真正的警察看到情何以堪?(來源:華商報嚴(yán)建設(shè))
155_149542_b21ac2a7bbfdd54.jpg (362.47 KB, 下載次數(shù): 112)
下載附件
保存到相冊
2014-11-14 09:54 上傳
|